王军:完善六个体系 加强税务系统党的政治建设
发布时间 : 2020- 02- 28   08 : 53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阐明了新时代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大意义,揭示了党的政治建设的特点规律,指明了方法途径和具体措施,为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提供了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税务总局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论述,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常抓不懈,全力把税务机关打造成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机关。

一、完善组织体系,确保实施有力有序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必须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完善领导体制,改进领导方式,更加有力地承担起政治责任。税务总局党委以各级税务机关党组改设党委为契机,完善党对税收工作领导的机制体系,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着力抓好理论武装引领

狠抓政治理论学习,坚持自觉主动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重要论述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积极运用思想政治工作法宝,掏“心窝子”、解“扣子”。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期间,建立“零距离”“专通道”“全覆盖”沟通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跟进抓好政策阐释、帮难解困,确保了70多万税务干部思想不乱、工作不断、干劲不减。

着力健全加强党的领导工作机构

针对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的新情况,围绕突出政治建设统领地位、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修订完善总局党委工作规则,并指导各级税务局党委迅速制定党委议事规则,明确党委议事决策内容、程序等,提高领导能力和决策水平。总局组建党建工作局,省以下税务局均成立系统党建工作部门,并建立情况及时通报、问题集中研究、力量统一调配的协作配合机制,形成税务系统党的建设组织体系。

着力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制定党建引领税收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做到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抓,强化各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在推进各项重大税收改革中,突出党建引领,注重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比如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中,专门制发坚持党建引领推进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的措施,把抓得实不实作为税务部门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穿减税降费全过程各环节。

二、完善责任体系,确保责任层层压实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必须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落实好中央关于党的政治建设的各项要求,是重大的政治责任,必须建立健全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工作责任制。税务总局党委切实担负起税务系统党的政治建设主体责任,紧抓责任落实这个关键,从明责、履责、督责上下功夫,强化责任担当,推动政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实行清单式明责

制定《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列出各级税务局党委、党委书记、党委委员、党建职能部门等9类责任主体的责任事项清单,做到主体、方式、对象、措施“四明确”。每年召开一竿子到底的全国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一体谋划机关和系统党建工作。

实行联动式履责

坚持“书记抓、抓书记”,要求一把手既抓示范又抓带动。总局党委书记认真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党的政治建设既亲自抓,又要求和支持各级税务局党委书记抓实抓好。对各级税务局班子成员强调履行“一岗双责”,联动抓好党建和业务工作。在推进各项税收工作中,联动发挥好领导机关示范引领作用、领导干部骨干带头作用、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实行链条式督责

通过述职汇报、检查讲评,压紧压实责任链条。总局党委每年听取各司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各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及部分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进行现场点评,纳入年度考核。各级税务局党委每年开展下级税务局党委书记向上一级税务局党委述党建。总局机关党委坚持“年初定责、年中督责、年底述责”,每年初制定党建工作要点,每季度安排分析一次党建形势,每半年检查一次各支部工作,每年底开展支部建设考评,倒逼责任落实落细。

三、完善制度体系,确保工作规范长效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彰显政治统领,健全制度机制,把党的政治建设抓细抓实抓出成效。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是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把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各方面,形成系统完备、有效管用的党的政治建设规范体系,实现党的政治建设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税务总局党委坚持把制度机制建设作为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的有力抓手和重要保障,初步探索形成了一套从讲政治的高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

强化做到“两个维护”的制度保障

制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税务系统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通知》,明确总局党委要第一时间向党中央报告的9个方面重大事项。出台《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税务系统党的建设的意见》、税务系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的12个方面具体措施、《国家税务总局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等,坚决防止和纠正一切偏离“两个维护”的错误言行。探索建立涵盖7个方面35个评价要点的政治生态分析评价体系,对总局机关党支部和36个省级税务局开展政治生态专题调研,推动党的政治建设落细落实。

强化抓好系统党建工作的机制体系

坚持抓机关、带系统,适应国税地税合并后双重领导管理体制的要求,形成“条主责、块双重,纵合力、横联通,齐心抓、党建兴”的新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体系。注重发挥条块优势,建立与地方党委重要情况相互通报、重要文件相互交换、有关工作联合开展、考核结果相互推送等机制,积极争取地方党委的领导和支持。建立“下抓两级、抓深一层”工作机制,实行总局主抓省税务局、延伸带市税务局,省税务局主抓市税务局、延伸带县税务局,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

强化政治标准选人用人的制度机制

选配一把手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发挥“关键少数”引领作用。全面推行数字人事,建立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突出政治标准,严格考核结果运用。出台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15条具体措施、《税务系统容错纠错实施办法》等,为有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 

四、完善担当体系,确保融合有机深入

讲政治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讲政治要落实到党的事业中。党的政治建设必须与各项业务工作,特别是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税务总局党委自觉强化政治担当,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抓住事关改革发展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工作,提高政治站位,狠抓工作落实,切实以政治建设保障各项工作推进,以各项工作成效检验政治建设效果。

全力攻坚克难推进改革

对每一项重大改革,凝聚系统上下力量,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推进,一场战役一场战役去打,啃下“硬骨头”。在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中,坚持改革未动、党建先行,改革深入、党建深化,改革落地、党建落细,确保改革推进到哪里,党建作用发挥到哪里,既保持了干部队伍稳定,又完成了改革任务。

全心服务纳税人缴费人

针对税务征管、纳税服务和行政管理的需求,坚持法治理念,完善工作规范;把相关制度规范嵌入金税三期等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规范+科技的融合,更加有力地规范税务人,方便纳税人、缴费人。直面纳税人、缴费人的痛点、难点,制定或升级完善《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纳税服务规范(3.0版)》《税收征管操作规范》《电子税务局规范》以及一系列便民办税缴费新举措,提升纳税人和缴费人“满意指数”。

全面抓好税务基层建设

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召开税务系统基层工作会议,推出加强基层党建、班子建设等30条硬措施。修订《税务系统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推出进一步加强基层建设的10条举措,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分两批出台为基层减负“22+10”项措施;围绕抓好中央部署的8项专项整治,专门开展包括整治税务机构合并“事合、人合、力合、心合”不到位等3个方面的专项整治。

五、完善方法体系,确保效果优化提升

党的政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如何确保党的政治建设扎实有效推进,在税务系统落得实、见成效,既考验政治智慧,也考验方法能力。税务总局党委认真总结近年来税务系统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有效做法,学习借鉴兄弟单位亮点经验,不断完善工作方法体系,提升党的政治建设水平。

正反典型强教育

一方面突出正面典型激励引领作用,另一方面发挥反面典型警示警醒作用。推进精神文明创建,每年开展“中国好税官”评选活动,培育在全国范围内叫得响的先进典型,激励全系统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对税务系统的违纪违法案件不遮不掩,编印《税务系统警示教育案例选编》,每年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组织新任职党员领导干部赴廉政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

以点带面抓推进

注重通过试点引路、点面结合开展工作。推进重大税收改革、制定重大税收措施时,注重根据需要选择“试验田”引路,既从顶层设计上先行先试,也从末端落实上探索,稳妥推进、不断完善。

督办考核促落实

建立健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任务分解、督查督办、重点推进、效应分析、持续改进的工作闭环,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对税收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回头看”,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修订绩效管理办法,优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突出政治建设要求,加大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指标权重,引导各级税务机关聚焦重点任务抓落实见实效。

六、完善监督体系,确保生态风清气正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内监督是全党的任务,党的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把责任扛在肩上,做到知责、尽责、负责,敢抓敢管,勇于监督。党的十九大对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作出部署,目的就是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必须把加强监督制约放在重要位置。税务总局党委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各项部署,完善制度规定,规范权力运行,下大力气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机关,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税务铁军。

深入推进纪检监察监督

主动接受驻总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认真落实《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建立健全总局党委与驻总局纪检监察组工作联系协调配合机制。在研究重大事项、制发重要文件、选拔任用干部等工作中,主动征求驻总局纪检监察组意见建议。驻总局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派驻监督职责,有力促进总局机关和税务系统党的政治建设。

深入推进政治巡视巡察

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巡视巡察工作规划(2018—2022年)》,明确5年内实现对各级税务局党委巡视巡察全覆盖。制定《税务系统巡察工作实施意见》,推动巡察工作延伸到税务分局(所)、办税服务厅等所有基层党组织。修订完善《巡视“双闭环”管理办法》等28项制度,提升巡视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推动巡视巡察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打造“数字巡视”。对巡视发现的问题,不仅反馈给被巡视单位,推动点上整改,而且反馈给各相关司局,推进面上整改。

深入推进权力运行监督

坚持巡视巡察、督察内审、财务检查、系统督查“四必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通报曝光、严肃查处。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创新“制度+科技”监管方式,建立包括基本制度在内“四位一体”的内控制度体系,形成“横向全覆盖、纵向一体化”的风险防控网框架,金税三期工程中共有3000余个节点实现内控功能内生化,基本覆盖了各主要税收业务事项。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力度,严查损害纳税人、缴费人利益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作者系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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