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税务局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芜湖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0年2月份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时间 : 2020- 02- 24   10 : 26 来源 : 安徽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企业复工复产,便利企业、机关事业等各类用人单位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0年2月份,社会保险费申报期限在此前已延至2月24日的基础上,再次延长至2月28日(星期五)。

       二、自即日起暂停参保企业缴纳2020年2月份的单位社会保险费(含网上申报缴费),恢复缴纳时间另行通知,单位缴纳的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仍需缴纳。对企业已缴纳2月份符合减免条件的社会保险费将按照有关政策进行后续处理。

       三、国家出台的阶段性减免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待省下达实施办法后随即落实。

       四、如果您需要进一步咨询,可拨打人社12333电话热线或税务12366电话热线。

请您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办理纳税缴费申报事项。感谢您的合作。

 

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税务局  

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芜湖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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