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肥市2021年1月社会保险费申报事项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 : 2020- 12- 31   14 : 47 来源 : 合肥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尊敬的缴费人:

因2020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调整,合肥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缴费数据生成延后,请各缴费单位于2021年1月11日起进行社会保险费申报,1月申报期截止日期为1月20日。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缴纳不受影响。

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