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肥市2021年1月社会保险费申报事项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 :
2020-
12-
31
14 :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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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合肥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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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缴费人:
因2020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调整,合肥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缴费数据生成延后,请各缴费单位于2021年1月11日起进行社会保险费申报,1月申报期截止日期为1月20日。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缴纳不受影响。
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