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县税务局2020年12月委托代征公告
发布时间 : 2020-12-31  16 : 08 来源 : 安庆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签订委托代征协议公告

望税 税告 〔2020〕 14 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第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签订委托代征协议,按委托代征协议履行委托代征职责。

    特此公告。

                                                                    2020年   12月   30

 

签订委托代征协议纳税人

 

序号

文书字轨

受托方纳税人名称

受托代征人联系电话

受托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

自然人

委托代征范围

代征期限起

代征期限止

委托代征税种及附加

计税依据及税率

姓名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户籍所在地地址

现居住地地址

1

望税 2020 12

望江县宏源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13033193888

方立群

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凉泉乡凉泉村(望江县宏源自来水有限公司凉泉分公司内)

13033193888

二手车交易

2020-12-01

2021-11-30

水利建设专项收入,印花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水利建设专项收入 开票金额(不含税),0.6‰(以当时政策为准),印花税 开票金额(含税),购销业务及建筑安装0.03% (以当时政策为准),增值税 交易价格÷(1+3%)×3%(以当时政策为准),个人所得税 开票金额(不含税),货运1.5%、其它1%(以当时政策为准),城市维护建设税 已交增值税额,县城及建制镇范围5%、行政区划为乡的1%(以当时政策为准),教育费附加 已交增值税额,3%(以当时政策为准),地方教育附加 已交增值税额,2%(以当时政策为准)

公告日期

20201230

税务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望江县税务局征收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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