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等有关税收政策追溯实施涉及退还多缴税款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时间 : 2020- 12- 11   16 : 15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寿县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2019年1月1日以来多缴纳的税款(以下称退税)。由于一些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时没有留下联系方式或者所留联系方式有误等原因,税务机关经努力尚未能取得联系并协助办理退税事宜。

为切实保障纳税人权益,请尚未办理退税的纳税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寿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地址:寿县宾阳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寿县税务局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地址:寿县政务服务中心新桥分中心,炎刘镇新桥国际产业园)、寿县税务局迎河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地址:寿县006县道与022县道交叉口东南100米)、寿县税务局堰口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地址:淮南市寿县堰口镇街道江黄路)、寿县税务局安丰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淮南市寿县安丰镇街道)、寿县税务局双桥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淮南市寿县双桥镇街道)、寿县税务局小甸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淮南市寿县小甸镇街道)或直接与税务工作人员联系,核对确认应退税额、退款账户等信息。我们将按规定尽快为纳税人办理退税或抵扣应纳税款。若考虑退税金额较小等原因,不愿申请办理退税的,也请尽快联系告知我们。我们将充分尊重纳税人的意见,若今后再申请办理退税,我们仍将按规定办理。

感谢广大纳税人对税收工作的理解支持!

联系方式:寿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0554-4108025、寿县税务局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0554-4993923、寿县税务局迎河税务分局0554-4550701、寿县税务局堰口税务分局0554-4440013、寿县税务局安丰税务分局0554-4560816、寿县税务局双桥税务分局0554-4399150、寿县税务局小甸税务分局0554-4770055。

特此通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寿县税务局减税降费应退未退(无法办理退库)清单 .xlsx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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