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名称 |
安徽省春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所属地区 |
亳州市 |
纳税人识别号 |
9134010076479383XR |
组织机构代码 |
76479383X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琅琊山路69号301室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证件号码) |
唐志春、男、身份证:340123********7001 |
违法期间法人代表或者负责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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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有直接责任的财务人员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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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负责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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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有直接责任的中介机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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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性质 |
其他 |
主要违法事实 相关法律依据及税务 处理处罚情况 |
经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2年1月至2016年12月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其他涉税违法问题,涉及税款1398.77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1398.77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373.47万元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