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晚报】亳州医保将开通微信缴费通道
发布时间 : 2020- 11- 11   09 : 20 来源 : 亳州晚报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时间从2020年9月15日到2020年12月31日最新消息来了!记者从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征缴工作新闻发布会获悉的消息对外出务工春节返乡的农民工可延长至次年的2月28日,近期,还将开通微信线上缴费

费用提高至每人每年280元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呈现三大特点:征缴主体仍由税务部门负责征缴;个人参保费用由去年每人每年250元提高至今年每人每年280元;今年对贫困户和低保户实行分类资助政策,对低保对象和2015年底以来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给予定额资助,资助标准为每人250元,个人缴费3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50元。参保对象和范围亳州市户籍的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各类在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以及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无固定职业长期居住在我市的外来人员(包括非本地户籍的在校中小学生),均可自愿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我市在校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应随家长一起参保。在我市就读的大中专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参保登记缴费。新生儿和其他特殊人群,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  亳州市财政局 亳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特殊人群征缴工作的通知》(亳税发〔2019〕106号)文件执行。对特困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由政府全额资助参保;对低保对象和2015年底以来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给予定额资助,资助标准为每人250元,个人缴费30元,以筹资期间各地民政部门和扶贫开发局提供给参保地医保局名单为准。

 

征缴时间及待遇享受时间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时间从2020年9月15日到2020年12月31日。对外出务工春节返乡的农民工可延长至次年的2月28日(过了这个时间,征缴系统将自动关闭)。待遇享受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征缴方式多元化2021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继续沿用“政府统一组织、多方协作配合、集中征收或委托代收”等方式,除征收主体、入库方式外,宣传组织发动、征缴方式、征缴流程等做法基本保持不变。

缴费人可注册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亳州分厅”或“皖事通”APP或“我家亳州”APP,自行办理参保缴费业务(进入页面之后有相应提示)。也可以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到乡镇、村(社区)设立的网上办事代办点申请办理参保缴费业务。缴费成功后,市电信公司发送短信作为缴费成功的凭据。为了给缴费人提供更加便捷的缴费渠道,目前税务部门正在开发调试微信缴费模式,近期可以上线缴费。待遇保障稳步提升,虽然2021年度个人缴费280元/人,较去年增加了30元,但是财政补助也相应提升,不低于550元/人,合计每人不低于830元。

继续落实全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政策,加强基本医保主体保险功能,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不低于70%,进一步控制政策范围外费用占比,逐步缩小实际支付比例与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差距。同时,巩固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加大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贫困人口倾斜支付,全面取消此类人群大病保险封顶线。截至9月底,全市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待遇919万人次,政策范围报销比达75.5%,超过规定目标要求;全市大病保险结算11.88万人次,报销比达63.2%,超过省规定的60%目标要求。

 

相关阅读

 

全媒体记者:武景 编辑:海博  校对:小璐  审核:邓传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