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长丰县税务局采取有效措施,针对全县代征单位代开发票涉及应享受未享受疫情税收优惠政策问题办理多缴税费退库。目前,仍有部分纳税人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多缴税款退库,特通告如下:
一、 应退未退信息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征收项目 | 税务机关联系方式 |
李绪叶 | 340121********3446 | 增值税 | 66668031 |
汪泳 | 340121********5229 | 增值税 | 66706068 |
二、请上述企业纳税人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准确账户信息等材料到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办理退库。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长丰县税务局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