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欠税公告办法(试行)》规定,下列纳税人截至2020年09月30日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现予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宣州区税务局2020年欠税公告第四期.xlsx
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宣州区税务局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