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300MB15079979/2020-00032 | 主题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0-01-16 | |
标题 | 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20-01-16 | |
废止时间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宿州税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五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概述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省税务局、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化改革创新,规范公开平台管理,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切实保障群众和纳税人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围绕税收主题强化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围绕全国税收工作主题,聚焦主业和主线,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税费政策和征管服务措施,切实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解读等职责,主动宣传政策措施,引导预期。
2.围绕权责清单推进执行和管理情况公开。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梳理、规范和确认权责事项,形成基础权责清单,编制权责事项运行流程图,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
3.围绕依法纳税强化税收征管和执法公开。及时公开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工作开展情况和重大违法案件,主动公开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欠税公告、行政处罚等信息。
4.围绕重点领域强化专题推进信息公开。围绕高质量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等重大战略部署,建立“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减税降费专题”、“青少年税法学堂”、“扫黑除恶专栏 ” 、“两学一做教育专题”、“所得税汇算清缴专栏”等专题,集中公开新出台的减税降费、促进创业创新、保障民生等相关政策措施。
5.围绕财政预算做好财政和采购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决算及相关文字说明,做好“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做好政府采购制度、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等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按照省局要求,从受理、办理、答复三个环节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细化工作时限要求,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开设跟踪问效通道,注重加强与省局和申请人的主动沟通,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
2.规范依申请答复。以省局指导为基础,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申请的登记工作,接收依申请办件后,第一时间联系申请人,了解具体需求,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和办理时限,以最快速度、有针对性的提供给申请人相关材料,并全程跟踪办理进程,办理完毕后及时记录办理结果和存档。2019年,共收到1起政务公开申请,均按规定要求和时限进行了处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1.强化组织。市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新形势新要求,结合机构改革,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将其作为强化自身建设的重要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相关工作事宜,逐步配齐专职和兼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统筹推进网站新媒体建设管理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督查考核,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做出成效。
2.完善制度。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公开信息发布严格遵守总局、省局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发布内容由科室负责人把关、专门负责人审核,办公室进行保密性审查,凡涉及业务性强的内容由相关业务科室协助审核专业性后发布;制定规范的发布流程,统一由信息发布员公开发布,严格防范操作风险。
3.落实责任。根据省局政务公开联系人制度,明确市局各单位政务公开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严格绩效考核,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管理考核,细化、量化政务公开考核各项指标,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及时通报网上公开信息发布情况,提醒、督促、检查各单位政务公开执行情况。
4. 透明执法。进一步加大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确认及“双随机一公开”等行政执法相关信息的公示,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发布向全面化和透明化发展。
(四)规范公开平台建设
1.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网站建设的相关要求,推进宿州税务外网网站规范化建设工作,继续强化和发挥其作为推行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8月底,宿州税务外网网站已完成全新改版升级,分为信息公开、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省局板块4个一级栏目和15个二级栏目。网站设置模块更为合理、全面,增加重点工作飘窗专栏,设置醒目标识,更方便群众和纳税人浏览网站信息。更加突出信息公开和政策宣传,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宿州税务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449条。
2.加大宿州税务新媒体发布信息数量。新媒体已经变成被大众普遍接受的宣传媒介,不仅宣传面广、形式新颖,而且不受时间地点限制。2019年,通过“宿州税务”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高达2761条。“宿州税务”微信公众号设置有减税降费专题、税务查询、纳税人学堂等功能,集信息发布、纳税服务、政策查询等功能于一体,大大提高了纳税人的办税效率。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加强教育培训。将政务公开内容纳入教育培训项目,通过观摩学习、集中培训和专题培训的形式,开展政务公开业务辅导,增强各部门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的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回应关切的能力。
2.严格保密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查确认。增加网站发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环节,对各部门提交的待公开信息,严格执行责任部门、保密审查部门,网站管理部门多重审核的把关制度,防止直接上网。
3.抓好问题整改。认真做好历次考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深入开展自查,明确责任部门,找准薄弱环节,研究整改措施,全力抓好整改,同时结合宿州税务工作实际,主动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网站改版升级、专栏设置等工作,进一步提升了政务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 | +1 | 2113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 | +18 | 961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 | +7 | 49 |
行政强制 | 0 | +3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7 | 46.29万元 |
三、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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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9年,宿州税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与省局、市政府的要求和纳税人、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特别实在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上需要下功夫进行再优化。
新的一年宿州税务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强化考核监督力度,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照2019年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再接再厉,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大培训力度,增强对工作人员的专业性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和能力;同时加大对纳税人的政策解读和办税流程培训。二是优化政务公开信息内容质量,充分利用现代化网络媒介途径和资源,运用图片、视频、音频等方式,做到图文并茂,可读、可查、可下载。三是加强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网站栏目和服务功能建设,进一步开发新媒体服务功能,最大发挥媒介的自身优势,真正做到为民、利民、便民,为构建和谐宿州、和谐税务做出更大的贡献。2020年,我们将在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做好税收宣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