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报】高成长性创业企业税务管理攻略
发布时间 : 2020- 01- 10   15 : 22 来源 : 安徽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19年,我国每天诞生近2万家企业。这一亮眼数据的背后,离不开税收优惠的支持。最近,本报记者在安徽省合肥市采访发现,税收支持的作用大体可以分三种:初创阶段铺路子、成长阶段卸担子、成熟阶段壮胆子。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等高成长性创业企业的税收故事,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

初创期:合规管理,争取获得税收扶持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中科大先研院)的主楼,是一座“X”形建筑。“X”象征未知数,象征不确定性,而这些不确定性,可能是创业失败,也可能是快速成长。最近7年间,200多家大大小小的创业企业,先后在中科大先研院这个孵化器内注册、成立,有些已经成长为知名企业。

中科大先研院财务资产部主任刘辉灿介绍,对于初创期企业来讲,最大的问题莫过于缺少资金。为解决创业企业缺少资金的难题,国家出台了众多支持创业的税收优惠,为创业企业的发展“铺路子”。也恰恰由于缺乏资金,不少初创期企业没有聘任专职财务人员,而是委托第三方代账公司负责财务和税务工作。实务中,一些代账公司并不规范,入账发票审核不严格、漏报税款等情况时有发生。“一些创业企业图便宜,选择了这些不规范的公司代账。”刘辉灿说。

对刘辉灿说的这种情况,长期研究创业企业税收政策的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所得税科科员赵莎比较了解。她提醒,初创期企业选择代账公司时,不能只考虑价格因素,应选择正规代账公司,规范企业账务处理,确保按时、合规地履行纳税义务,避免不必要的涉税风险。

相比较而言,一些目标长远的创业公司,更加重视财务和税务管理的规范性,在创业初期就聘任了专职财务人员。在专职财务人员的努力下,合规的账证处理、准确的会计核算,令其更容易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优惠: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缴增值税。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这些税收优惠其实都是给初创企业发展铺路子的。”赵莎说。

根据刘辉灿的观察,财务和税务合规的创业企业,会因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实现更好的发展。当具备条件时,还可以进一步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税负会得到进一步降低。对这类企业而言,其发展就步入财务(税务)合规—享受税收优惠—更加重视财务(税务)合规—享受更多税收优惠这一良性轨道。

记者采访时,合肥赛因斯智控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因斯智控)正准备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据了解,赛因斯智控创立于2018年9月,主要从事人工智能技术、智慧城市边缘计算术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依托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的人才优势,由博士、高级工程师等高端人才组成核心研发团队,致力于物联网大数据、嵌入式系统控制以及人工智能技术的研发和推广。目前,赛因斯智控已申请专利20余项,其中,国家发明专利10余项,所有产品均独立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赵莎分析,像赛因斯智控这类拥有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资产和销售收入基数较小,财务和税务管理又比较规范的初创期企业,更易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中的“企业成长性”要求,建议其尽快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适用更低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企业研发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

成长期:科技成果转化,选择合适优惠

相较于初创期企业而言,成长期企业规模逐渐扩大,但面对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想办法开源节流,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生产研发上,是成长期企业的共同选择。在此过程中,准确预判盈利情况,选择与企业发展情况匹配的税收优惠,是节流的一个重要方面——现行的不少税收优惠政策,正是给成长期的创业企业卸担子的。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多数高成长性的创业企业,都属于轻资产类创业企业。对这类企业而言,需要关注科技成果转化的税收优惠选择问题。目前,科技成果转化一般有两种形式:直接转让或技术入股。根据现行政策规定,一个纳税年度内,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缴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以技术成果对外投资入股,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递延缴纳企业所得税优惠,待转让股权时,按股权转让收入减去技术成果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差额,计算缴纳所得税。

“这两种形式,选择哪一种,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副处长王雪峰举例说,若企业以一项技术成果对外投资,其开发成本为200万元,投资时,经评估其公允价值为700万元。在其他各项条件都符合的情况下,建议企业选择按直接转让处理,其转让所得为500万元(700-200),免缴企业所得税,待以后转让股权时,可以扣除700万元的成本。若企业选择技术入股形式,虽暂时不用缴税,但待将来对外转让股权时,按规定计算、缴纳所得税,同时,能扣除的成本仅为200万元。

不过,由于技术转让所得超过500万元,超过部分需要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当科技成果转化增值较大时,按直接转让处理,企业当期可能会面临一定的现金流压力。此时,按技术入股处理,享受递延纳税优惠,则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具体选择享受哪种优惠方式,企业需要认真评估资金流状况。如果资金流充裕,可以按直接转让处理;如果资金流不充裕,则可以按技术入股处理。“可以说,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把企业可能面临的情况都考虑到了。”王雪峰说。

成熟期:关注政策导向,强化税务管理

据粗略统计,2019年度,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大讯飞)缴纳税款超过7亿元。在依法缴纳税款的同时,科大讯飞税务团队一直在思考,如何用好、用足国家给予的税收优惠,怎样全面加强税务管理。“优惠力度越来越大、合规要求越来越高的税收政策,为我们指出了清晰的方向。”科大讯飞专业财务部总经理张宝文说。

位于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的科大讯飞成立于1999年,是亚太地区知名的智能语音和人工智能上市企业,自成立以来,长期从事语音及语言、自然语言理解、机器学习推理及自主学习等核心技术研究,并保持了国际前沿技术水平。2008年,科大讯飞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张宝文说,在经历过市场的长期考验,部分创业企业逐渐做大、做强,成功由成长期走入成熟期。在这个阶段,全面加强税务管理,就成为企业维护品牌形象、促进健康发展的“必修课”,也为企业更好地扩展国内、国际市场壮了胆子。

在科大讯飞,“税务管理为企业创造价值”是一项战略目标。张宝文介绍,科大讯飞的财经资源筹划团队是财务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成员近30名,分为基础纳税申报以及专家筹划两个团队。税务团队在做好税种、税基的确定、涉税数据取用等工作的基础上,分税种不断强化税务管理。

目前,科大讯飞在人工智能发展方向主要聚焦的“赛道”(行业)有:教育、医疗、司法、智慧城市和消费者行业等。其中,To-G(To-Government,面向政府端)项目具有赊销的特点,分期收款较多。为用活资金,张宝文带领税务团队,改变了以往在会计上确认收入后便缴纳增值税的做法。通过深入分析税会差异,科大讯飞在对外签署的合同中,都明确了收入的确认时点,从而合规地实现了递延纳税,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现金流。据统计,科大讯飞2019年内递延缴纳税款3.5亿元,跨年递延缴纳税款近2亿元。

企业所得税方面的税收优惠,科大讯飞也很重视。目前,科大讯飞从税率、税基和递延纳税等多个维度积极筹划,在合规的前提下,既快又准的享受各项优惠。“我们要做到应缴尽缴、应享尽享和应退尽退。”张宝文说。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些快速发展的科技创新型企业,还可能遇到产品架构快速变化的问题。采访中,M企业就遇到了一个情况:根据市场的需求,某产品的定位由最初的面向政府端产品,变为面向消费者端产品。

为解决此类变化带来的研发费用归集难题,M集团税务团队积极借助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力量,找到了解决办法:在产品出厂时,根据该产品可能的发展方向,进行多标签管理。例如,在产品出厂时,可设定“政府部门用”“企业端用”“消费者端用”等多个标签,并根据产品最初定位,将全部的研发费用先归集到“政府部门用”的标签上。随着市场需求的变化,产品结构由面向政府端产品转化为面向消费者端产品时,只需将“政府部门用”标签下的研发费用调整至“消费者端用”标签下即可。这样,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优惠时,就不用重新归集了。“对于我们这样的高成长性企业而言,在税务管理上必须随时注意未来可能的变化。”M集团税务团队负责人李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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