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全面推进“三项制度”工作进行时
发布时间 : 2019- 09- 05   07 : 45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 年)》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工作,为进一步提高税务执法效能,促进公平公正监管,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保驾护航。

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有着重大意义。

 一是优化执法方式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都明确强调要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根本在于促进税务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于提高税务系统的依法行政水平,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对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推动税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

 二是促进公正监管的必然要求。公平正义是法治的生命,税务执法必须公开公平公正。全面推行“三项制度”顺应了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有利于在规范执法者的同时,更好的保护守法者,打击违法者.既是加强税收法治建设的有力手段,也是促进税务执法规范文明,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有效措施,更是保证和保护税务人员依法安全履职的一道“防火墙”。

 三是改善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在确保税务执法透明;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在确保税务执法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在确保税务执法公正.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进一步强化对税务执法权行使的制度化管理,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赋予了新的制度化保障,体现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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