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池州市首张耕地占用税税票顺利申报开具
发布时间 : 2019- 09- 03   14 : 57 来源 : 池州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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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池州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局顺利申报完成首笔耕地占用税申报完税手续,税款1145504.62元。标志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在池州平稳实施。

为确保耕占税法的顺利施行,市局的“五到位”做足了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准备。一是组织落实到位。我局建立了由分管领导牵头,业务科室主办的工作机制,采取条条联络的方式,业务科室全域全程测试、一对一电话指导基层完成测试,第一时间找出问题,及时反馈修改指标数据,为金三系统顺利运行开票提供基础。二是政策梳理到位。认真学习研究《耕地占用税法》及《实施办法》,展开新旧政策比照,梳理新旧政策转换执行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收集反馈和研究解决办法,统一口径统一方法,保障税法的贯彻落实不走样。三是调研评估到位。耕占税法自9月1日实施,我局积极参与税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调研,主动联系财政、自然资源局,结合池州实际进行税额测算,形成有理有据的翔实报告,为总局、省局实施办法的顺利出台提供了很好的建设性意见。四是宣传辅导到位。提前摸排纳税人情况,有针对性的电话普法宣传10余户。及时利用门户网站、QQ群、微信群推送新的税收政策及变化;在办税服务厅设立咨询专岗,并发放耕地占用税法宣传材料120余份;首日申报,市、区局业务科室现场蹲点,“一对一”精准辅导,及时解决问题,是首笔业务顺利申报的关键。五是协作分工到位。建立健全部门耕地占用税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加大与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沟通联系,积极搭建涉税信息共享平台。明确前台操作人员工作职责及注意事项,提前与纳税人进行电话沟通,业务科室保障业务实施,共同做好税法的贯彻落实工作。(财产和行为税科 李春 李永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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