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司法免征增值税优惠
发布时间 : 2019-09-26  11 : 10 来源 : 安徽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事项名称公安、司法免征增值税优惠
申请条件公安部所属研究所、公安侦察保卫器材厂研制生产的列明代号的侦察保卫器材产品(每年新增部分报国家税务总局审核批准后下发)凡销售给公安、司法以及国家安全系统使用的,免征增值税。
公安司法部门所属劳动工厂生产的民警服装销售给公安、司法以及国家安全系统使用的,免征增值税。
办理方式通办范围结果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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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资料名称填报须知必报资料条件报送资料纳税人留存备查




办理时限纳税人办理时限申报享受税收减免
税务机关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结果名称是否收费到现场次数网上办理深度免填单
结果样本0次四级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9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安、司法部门所属单位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9号)


注: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办税指南通用指南包含各类办税事项的办理方式、各级办税服务厅导航、工作时间、办理流程、收费标准,以及其他注意事项,可点击查看,安徽省办税指南通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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