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三年房产税
发布时间 : 2019-09-24  15 : 35 来源 : 安徽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事项名称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三年房产税
申请条件为了支持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发展,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给予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优惠,3年免税期满后恢复征税。
办理方式通办范围结果送达
上门办理网上办理移动办理自助办税终端同城通办省内通办全国通办窗口送达网上查询邮寄送达




办理材料资料名称填报须知必报资料条件报送资料留存备查
医疗执业注册登记证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房屋产权证

证明房产原值的资料

办理时限纳税人办理时限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税务机关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结果名称是否收费到现场次数网上办理深度免填单
结果样本0次四级
办理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4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六税一费”优惠事项资料留存备查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1号)


注: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办税指南通用指南包含各类办税事项的办理方式、各级办税服务厅导航、工作时间、办理流程、收费标准,以及其他注意事项,可点击查看,安徽省办税指南通用指南。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