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机构免征房产税
发布时间 : 2019-09-24  15 : 24 来源 : 安徽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事项名称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机构免征房产税
申请条件自2019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
办理方式通办范围结果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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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资料名称填报须知必报资料条件报送资料留存备查




办理时限纳税人办理时限自行判别、申报享受
税务机关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结果名称是否收费到现场次数网上办理深度免填单
结果样本0次四级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六税一费”优惠事项资料留存备查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1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 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76号)


注: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办税指南通用指南包含各类办税事项的办理方式、各级办税服务厅导航、工作时间、办理流程、收费标准,以及其他注意事项,可点击查看,安徽省办税指南通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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