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的公示
发布时间 : 2019-09-02  15 : 21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按照省文明委《关于评选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的通知》(皖文明〔2019〕7号)精神,对照《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标准》《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测评细则》要求,经过层层推荐、资格审核、党委会议研究,拟推荐国家税务总局安庆市宜秀区税务局为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候选单位,现予以公示。(转自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2019年8月15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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