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0000002986061N/2019-00551 主题分类 年度、季度税收收入统计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19-06-05
标题 2019年一季度全省减税降费基本情况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19-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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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一季度全省减税降费基本情况
发布时间 : 2019- 06- 05   09 : 28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一季度,全省累计新增减税91.7亿元,相当于全省税收收入的7.1%,占全国新增减税额(3411亿元)的2.7%。其中:2019年新出台政策一季度新增减税21.9亿元;2018年到期后2019年延续政策新增减税0.9亿元;2018年实施2019年翘尾政策新增减税68.9亿元。此外,2018年提高出口退税率翘尾减税2.7亿元;个人所得税累计预扣法目前体现的减税12.9亿元。

一是从税种看,增值税减税占比较高。一季度,全省新增减免增值税39.2亿元,占全部新增减税额的42.7%,其中,2018年5月调整增值税税率翘尾减税31.5亿元,共计26.6万户企业受益。减免个人所得税33.6亿元,占比36.6%,其中,2018年10月调整减除费用和税率(即“起征点”从每月3500元提高到5000元及调整税率),减免30.9亿元,共计534.1万人享受改革红利;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减免2.7亿元,103.8万人获益。

二是从区域看,减税规模前5市占比近六成。一季度,合肥、芜湖、阜阳、滁州、宣城新增减免税费额位居前五,分别为30.4亿元、9.6亿元、4.8亿元、4.7亿元、4.7亿元,占全省比重分别为33.2%、10.4%、5.2%、5.1%、5.1%,共计减税54.2亿元,占全省新增减税规模的59%,其中合肥减税规模约占全省三分之一。

三是从小微企业普惠政策看,民营企业受益较大。一季度,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附加减半征收等小微企业普惠性政策分别减免7.4亿元、5.2亿元、6.6亿元,合计减免税费19.2亿元。其中,民营经济减免税费15.5亿元,占小微企业普惠性政策减税总额的80.7%,占小微企业普惠性政策享受户数的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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