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财政部、税务总局今年联合下发了一批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文件,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是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是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上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为确保广大纳税人能够应享尽享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我局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对今年以来没有及时享受到税收优惠的纳税人尽快办理退(抵)税,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落地。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我省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地方税及附加的通知》(财税法〔2019〕119号)规定,对符合上述优惠条件而未享受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请通过安徽省电子税务局或向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各办税服务厅(联系电话见附件)申请退(抵)多缴的税费。如您对退税有任何疑问,请拨打税务部门咨询电话或到办税服务厅咨询。
特此通告!
单位 | 地址 | 联系电话 |
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 宣城市宣州区昭亭南路与梅园路交叉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 0563-2829533 |
宣城市宣州区昭亭南路与梅园路交叉口建委大厦一楼(办理契税和耕地占用税业务) | 0563-3032773 | |
国家税务总局宣州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 宣州区敬亭路1号 | 0563-2619617 |
国家税务总局郎溪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 郎溪县建平镇中港东路碧水豪庭1号楼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 0563-6612366 |
国家税务总局广德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 广德县政务新区天官山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1楼 | 0563-6023107 |
国家税务总局宁国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 宁国市人民路1号 | 0563-4037601 |
国家税务总局泾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 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泾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 0563-5101002 |
国家税务总局旌德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 旌德县旌阳镇江村大道东(县政务服务中心) | 0563-8601645 |
国家税务总局绩溪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 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 | 0563-8158358 |
附件: 1.减税降费应退未退(无法办理退库)-宣州区上报.xls
7.绩溪县无法办理多缴税金退库台帐.xlsx绩溪减税降费无法办理退库台帐.xlsx
减税降费应退未退(无法办理退库)台账(第二税务分局).xlsx
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
2019年6月14日
[附件下载]: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