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对“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望湖办公区办公楼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望湖办公区办公楼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2019-05-29
3.采购范围: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望湖办公区改造项目位于合肥市龙川路,原用于安徽省税务局信息中心普通办公场所,现因工作需要将调整安徽省税务局12366办公场所,因长时间没进行过维修改造,功能分布不合理,现将对该办公区5楼进行维修改造,以满足12366工作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4.项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龙川路
5.项目类别:自行采购工程
6.标包划分:本项目整包发标,不划分标包。
7.项目预算:96.6万元
8.采购方式:参照竞争性磋商
9.详见磋商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有效期内的下列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
3.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员工,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截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4)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含有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适用的行政区域、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1.报名时间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6月12日上午08:30至2019年6月19日17点
2.磋商文件价格:免收
3.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用电子报名,请供应商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传至:ahgsfwzx@163.com
(1)营业执照(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人必须为报名单位员工,附受托人身份证);
(4)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提出的其他证明材料。
供应商报名成功后,采购人将磋商文件电子档通过邮件发送给各供应商。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首次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下同):2019年6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3398号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接收。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中山路3398号
联系人:曹宏飞
电 话:0551-62831278
六、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七、响应保证金转账信息
金额:1.9万元
户名: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开户行:工商银行合肥滨湖支行
账号:130201420920010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