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300MB15079979/2019-00169 | 主题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 | 成文日期 | 2019-04-30 |
标题 | 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2019年4月份行政处罚结果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时间 | 2019-04-30 |
废止时间 |
行政相对人名称:宿州太东商贸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91341302335629468X
实际控制人姓名:王飞
实际控制人身份证号:34220119XXXXXX6437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宿税一稽罚〔2019〕120001号
违法行为类型:该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违法事实:该单位2017年4月1日从淮北市高鼎商贸有限公司购进煤炭一批,取得了四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3400153130,发票号码:07670149;发票代码:3400162130,发票号码:06232716~06232718;开票金额:3760683.76元,税额:639316.24元,价税合计:440万元。经查其资金回流闭合,属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
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34号)第一条规定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对该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应补缴的增值税639316.24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1965.81元处以一倍罚款。
处罚金额:671282.05元
处罚决定日期:2019年4月30日
公示截止期:2022年4月30日
处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41300MB1883917R
数据来源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41300MB1883917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