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扫黑除恶进行时
发布时间 : 2019-04-17  09 : 23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4月8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进驻我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扫黑除恶督导工作。在中央督导组指导下,在省委、省政府统一指挥下,全省各地采取霹雳手段和雷霆举措,迅速打响扫黑除恶新一轮攻坚战,掀起专项斗争新高潮。

 

1舒城方林生等19人涉黑案一审开庭

4月9日至4月11日

六安市舒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方林生等19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虚假诉讼罪,高利转贷罪,骗取贷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方林生为索要非法高利放贷本息,并确立、维护、扩大组织的势力、影响、利益,先后纠集了被告人王泉、钟诵宝、束传才、卫军、潘勇、董海忠等人,通过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步确立强势地位、形成非法影响,至2013年底形成较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方林生系该组织的组织、领导者,董海忠、胡祥、金磊、王泉、钟诵宝等9人系骨干成员,时宗宝、杨贵华、余宏文、刘宗涛、周楠楠等9人为一般成员。

    庭审中,控辩双方在审判长主持下,围绕指控的罪名依法进行了法庭调查,并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充分发表了意见,19名被告人依次进行了最后陈述。鉴于涉案人数众多,案情复杂,社会影响较大,该案将择期宣判。

 

2芜湖市中院集中宣判两起涉黑案  59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4月10日

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宣判了两起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共判处59人有期徒刑。

其中一起为以姜添文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案。2018年12月28日,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判处该黑社会性质组织首犯姜添文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2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六个月至十四年零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分别处罚金;对各被告人非法所得予以追缴。 另一起为以江涛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2018年12月28日,镜湖区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该黑社会性质组织首犯江涛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3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六个月至十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别处罚金。

上述两案宣判后,姜添文等15人、江涛等18人分别提出上诉。芜湖中院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遂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3六安李智黑社会性质组织漏网成员潘正涛受审

4月10日上午9时

负案在逃近一年的李智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被告人潘正涛在六安市裕安区法院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潘正涛在明知的情况下,积极参加李智(已判决)黑社会性质组织,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的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获取巨额非法经济利益,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在一定的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情节严重;持械聚众斗殴;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应当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被告人潘正涛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被告人潘正涛表示认罪、悔罪。鉴于案情复杂,本案择期宣判。

 

4安庆宿松押解涉黑涉恶嫌疑人指认现场

4月10日  

为进一步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4月10日,宿松县公安局从扫黑除恶专业队、特警大队抽调50余名警力,将近期侦办的3宗涉黑涉恶案件的7名涉案人员,分别押解至孚玉、程岭、长铺、河塌等地,对相关涉案现场进行公开指认。据了解,2018年1月以来,宿松县公安局共打掉1个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2个涉恶犯罪集团、6个涉恶团伙,不断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高潮。

 

5宣城传达学习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督导安徽省工作动员会精神

4月11日下午

宣城市委召开常委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督导安徽省工作动员会精神,总结前一阶段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宣城市委书记陶方启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宣城市委政法委及市有关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汇报,研究做好配合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督导的相关工作。

 

6淮南已打掉涉黑涉恶犯罪团伙106个

4月11日上午

淮南市政府新闻办、市扫黑办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通报淮南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会上,淮南市政法委副书记、市扫黑办主任岳文贵介绍,截止3月31日,淮南全市共打掉涉黑涉恶犯罪团伙106个,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14个,涉恶犯罪集团10个,一般涉恶团伙82个,破获刑事案件38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90人,一审判决34件152人,二审判决16件90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4236.4万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人员和“保护伞”46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有效的震慑了黑恶势力的滋生蔓延,为全社会凝心聚力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了良好氛围。

 

7滁州中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

4月11日

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市两级法院案件审理情况以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果,公布了四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典型案例,并就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截至当前,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包括涉黑涉恶案件在内的九类犯罪案件745件,审结661件。基层法院共受理涉黑案件6件73人,市中院二审受理、审结涉黑案件4件58人。基层法院一审受理、审结涉恶势力和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14件,判处被告人119人。市中院二审受理涉恶案件8件93人,审结5件4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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