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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中国户籍的个人所得税申报
发布日期:2019-02-13 浏览次数: 字体:[ ]


事项编码 
事项名称注销中国户籍的个人所得税申报
申请条件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申请注销中国户籍前,向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进行税款清算
办理方式通办范围结果送达
上门办理网上办理移动办理自助办税服务机同城通办省内通办全国通办窗口送达网上查询邮寄送达
        
是否支持预约是否收费到现场次数网上办理深度服务对象免填单年审年检是否支持网上支付特别程序数量限制
0次一级自然人
申请材料资料名称填报须知必报资料条件报送资料留存备查
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1.网上办理时在线填报,需上传资料应上传原件的电子件。2.窗口办理时,由税务机关打印出表单由自然人或扣缴义务人签章确认。  
3.5.1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表样).doc纳税人首次办理涉税事项时填报  
3.5.4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表样).doc2份取得综合所得的填报  
当年分类所得的完税情况取得分类所得的填报  

3.5.4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表样).doc2份

  
3.5.2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表样).doc2份从一处取得经营所得的填报  

3.5.2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表样).doc2份

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填报  
3.5.3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表样).doc2份  
3.5.15-20《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doc2份

需要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

  
审查标准核对资料信息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是否与税收优惠备案审批信息一致
办理时限纳税人办理时限扣缴义务人在向居民个人支付所得的月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
税务机关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结果名称结果样本有效期限依法确定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
5.《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
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

注: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办税指南通用指南包含各类办税事项的办理方式、各级办税服务厅导航、工作时间、办理流程、收费标准,以及其他注意事项,可点击查看,安徽省办税指南通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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