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纳税人就近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委托代征管理办法》(2013年第24号公告)和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委托代征和代开普通发票管理办法》(2019年第7号公告)规定,国家税务总局马鞍山市博望区税务局委托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安徽省当涂县新市支局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委托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单位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安徽省当涂县新市支局(联系电话:0555-6141001)
二、委托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发票种类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2016版增值税普通发票(五联折叠票)
三、委托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范围
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取得经营收入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自然人出租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除以下情形外,可以在指定的邮政营业网点申请代开:
(一)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取得超过发票开具限额的经营收入或者被税务机关依法收缴发票、停止领用发票,取得经营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
(二)具有抵扣功能的普通发票;
(三)属于减免税范围的普通发票;
(四)收款方、付款方注册地(自然人为户籍地)均不在本地的。
四、申请代开发票需提供的资料
(一)《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二)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申请代开发票,提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五、委托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税款征收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安徽省当涂县新市支局在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同时,依法代征应缴纳的税费。若国家出台新的税收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
六、执行时间
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马鞍山市博望区税务局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