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潘集区税务局关于减税降费应退未退(无法办理退库)的通告
发布时间 : 2019- 11- 06   08 : 55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潘集区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减税降费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由于部分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日期早于出台日期,从而产生政策追溯性多缴税费。为切实维护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的切身利益,税务部门对多缴税金采取了多项措施办理退库,但因部分纳税人、缴费人留存信息不完整,仍有部分多缴税费无法退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多缴税费退库工作的通知》(皖减税办便函〔2019〕28号)有关规定,现将减税降费应退未退(无法办理退库)纳税人名单通告如下(详情见附件)。如需办理退库的纳税人,请及时联系税务部门并提供有效证件、银行账户、账号等资料信息,以便尽快办理退还。

咨询联系电话:0554—4970309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潘集区税务局减税降费应退未退(无法办理退库)清单.xlsx

 

 

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潘集区税务局

2019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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