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报】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更好服务国家治理
发布时间 : 2019- 11- 27   09 : 56 来源 : 中国税务报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19-11-27 02版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党委书记 张德志)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对标全会提出的“十三个坚持和完善”,并将其体现到税收工作的各个方面。要充分认识到税收工作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一环,切实履行税收职能,不断改革发展创新,更好地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

税收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服务党委政府决策,切实用好税收和经济发展大数据,善于从税收的视角透视发展中的问题,为国家和地区发展战略建言献策。服务社会民生,一方面要发挥收入职能,为国家治理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另一方面要发挥税收调控经济、调节分配的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社会公平,保障民生福祉。服务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舒适的办税缴费服务,让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更高、获得感更强。当前,安徽省税收工作要重点抓好四个方面: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税务部门从事党的税收工作,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税收工作全过程,以党建统一思想、统领工作。一是坚持以党建引领各项工作。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思想上,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政治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行动上,坚决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决策部署,保持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二是下大力气提升支部组织力。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的导向,把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员的主责落到支部,对照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建设好支部,开展好活动,组织好党员。坚持把支部建设与税收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谋划、同推进,把支部“管到人头”的组织优势,转化成带队伍、促工作的优势。三是加强党建工作创新。一方面不断改进党建工作方式,深入推进“互联网+党建”,运用大数据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提高党建工作的灵活性、针对性、实效性;另一方面创新党建载体,开展“万名党员齐上阵、减税降费我先行”等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党员在重大任务面前带头攻坚克难、当好示范。

——推进善治税收。在经济多元化、社会信息化的大形势下,税收工作要体现善治理念,从制度的设计到措施的制定,再到工作的安排,应重点关注三个因素:一是法治。税务部门作为执法机关,必须把法治作为处理问题的基本方式,一切工作以法治为前提,以制度为基础,严格依法办事、照章办事,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切实防范执法风险。二是服务。要下大力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纳税人缴费人创造良好的办税环境和条件。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树立全员服务理念,落实基本服务制度,切实改善服务态度、改进服务措施,提供有温度的贴心服务。围绕办税方便、快捷、舒适的目标,在“最多跑一次”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全程网上办”“一次不用跑”,不断增进办税的便利化。三是效能。降低征纳双方的成本。在减税降费大环境下,政府必须过紧日子,提高人力、物力、财力的使用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同时,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执行力,不搞形式主义、不摆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突出创新性。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实现税收治理现代化,必须加强创新,从整体上提高税收管理和服务的质效。一是用好新技术手段。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促进税收管理和服务理念、方式的变革与创新。重点打通与外部门之间、前后台之间、线上线下的信息、流程和系统壁垒,努力实现跨部门集成办、前后台衔接办、线上线下一体办。二是改进管理方式。机构改革后,管理对象和范围发生变化,特别是“放管服”改革的不断深入,要求税务部门既要前台放得开,又要后台管得住。对此,必须转变观念,在管理模式、方式和制度上推出创新举措。同时,要理清管理职责,明确基础管理事项“由谁做、做什么、怎么做”,构建分类分级的专业化税源管理体系。三是及时调整完善税收政策。目前平台经济大量涌现,生产地、经营地两头在外,税收管理和行业创新不平衡的问题日益凸显。对此,不仅管理和服务要跟上,税收政策设计也必须跟上,从遵循数据经济发展的角度,科学制定相关税收政策。

——增强稳定性。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持社会稳定。具体到税务部门,应抓好三个方面的稳定:一是稳队伍,特别是稳定基层队伍,坚持人、财、物向基层倾斜,下大力气建设好基层分局,打造安心留人环境,让干部愿意来、留得住、干得好。二是稳预期,国家已经出台的税收政策和制度安排必须坚决落实到位,特别是在处理好减与收的关系中,坚决落实“三个务必”“三个坚决”“四个不得”的纪律要求,排除当前组织收入压力等短期因素的干扰,稳定市场主体对减税降费的预期,增强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三是防风险,尤其关注“三类风险”:税收管理风险,特别是发票管理、收“过头税”的风险;税收执法风险,任性执法、随意执法、简单粗暴执法、“一刀切”执法等风险;干部廉政风险,主要是吃拿卡要的风险。对此,必须坚持底线思维,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起,及时发现和应对各类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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