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机关综合档案规范化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 2019- 10- 23   08 : 24 来源 : 安徽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由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对“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机关综合档案规范化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机关综合档案规范化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项目

2.项目编号:BGS20191011

3.采购范围:对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机关档案开展一次全面清理,按照省档案馆档案接收标准对库存档案(包括杏花办公区全部和滨湖办公区部分库存档案)进行重新整理归档,并对所有纸质档案进行数字化扫描处理,建立电子档案。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一)对机构改革前,原省地税局1994年至2018年的文书档案、财务档案、科技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图书资料等所有档案资料,按照省档案馆进馆要求进行重新整理。对已达到年限的档案甄别后办理登记销毁手续,并对1994年至2018年的纸质资料进行扫描、转换并建立电子档案。 

(二)对机构改革后,省税务局机关2018年下半年文书档案、纸质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及数字化处理。

4.项目地点:合肥市蒙城路109号(杏花办公区)、合肥市中山路3398号(滨湖办公区)

5.项目类别:自行采购服务

6.标包划分:本项目整包发标,不划分标包。

7.采购方式:参照竞争性磋商

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9.标包划分:本项目整包发标,不划分标包。

10.项目预算:46万元

11.最高限价:同项目采购预算

12.本项目需落实的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融资担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具有国家规定的档案服务相关资质,并且项目人员应满足处理涉密档案的相关资格要求,中标人需与采购方签订保密协议。

3.截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4)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含有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适用的行政区域、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10月23日08:30至2019年10月30日17:00。

2.磋商文件价格:免收

3.磋商文件发放:请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传至:ahswbgs@163.com

(1)营业执照(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人必须为报名单位员工,附受托人身份证);

(4)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提出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备案成功后,采购人将磋商文件电子档通过邮件发送给各供应商,邮件发送邮箱为供应商备案时所用邮箱。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首次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下同):2019年11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3398号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接收。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址:安徽省合肥市中山路3398号

联系人:黄女士,王先生

电  话:0551-62831574,62833156

六、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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