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滨湖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地下室堵渗维修工程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 2019- 10- 12   10 : 47 来源 : 安徽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滨湖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地下室堵渗维修工程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2019-09-05

采购方式:邀请询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99

响应文件开启日期:2019年926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顺帆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与樊洼路交口乐彩中心8幢1015、1016室

成交金额:418000元

采购范围: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滨湖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地下室堵渗维修工程服务

评审委员会名单:王成付军、韩永刚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中山路3398号

联系人:先生

电 话:0551-62831278

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公告期限:20191012日至20191014日(1个工作日)

公告媒介: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网站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采购)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中山路3398号,联系电话:0551-62831278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 被质疑人名称;

4.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 必要的法律依据;

7.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滨湖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地下室堵渗维修工程服务项目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成交人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领取成交通知书。

特此公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